我是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家庭主婦,我叫杜梅梅,我有一個女兒一個兒子,湊成了一個好字。
可是最近老公去城里打工了,小姑子和她的丈夫也一起去打工了,所以為了孩子,他們就把孩子給我留下來了,我一個人在家照顧三個孩子,還好每個孩子都很聽話。
每年他們才回家一次,只有快過年的時候才見得到他們。所以孩子是我一手拉扯大的,他們三個年紀都差不多大,所以也很玩的來,有時候帶他們出去,鄰居總會認錯孩子,以為小姑子兒子是我的兒子,因為他實在和我老公長得太像了。
鄰居總是開玩笑,拿這兩個孩子尋開心,時間一長,我越發的發現小姑子兒子和我老公長得一模一樣。又到了過年的時候,他們三個一同回家了,我晚上和老公聊天,把我的疑惑告訴他了,他覺得我莫名其妙,外甥長得像舅舅。
這不挺正常的事情麼,但是我又告訴他,你沒覺得咱們的兒子不像你麼。老公遲疑了,第二天,我們把事情和小姑子一家說了,我們就帶著孩子去做親子鑒定了。過了幾天,我們一起去取結果,我們都愣住了,結果顯示,小姑子的兒子是我和老公的兒子。
正好把兩個孩子弄反了,我覺得這個結果很荒唐,我捂嘴笑了起來,原來我和小姑子是一起推進產房生的,護士把我們的孩子抱錯了。
我們找到了醫院,想討個說法,和醫院理論,幸虧我們認識,要是不認識,我們一輩子都不知道孩子去哪了,醫院想要拿錢私了,但是我們又想公平一點,可是我們又無權無勢,打官司能贏得了醫院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