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的東西被人偷了,大聲叫喊並追趕小偷是一種本能反應。若是因為追趕小偷,導致小偷不幸身亡,當事人需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呢?近日,法院對一起類似的案件進行了一審判決,當事人被判無責。
鄉民沈某某在當地承包了一片土地,在田裡種了南瓜。有一天一天,他和沈小某在南瓜田裡巡邏的時候,發現有人正在地裡偷南瓜,兩人大喊了一聲「有小偷,站住」,並且朝著小偷的方向跑了過去。
偷瓜的人聽到有人叫喊十分驚慌,看兩人朝著自己的方向跑來,下意識地就開始逃跑。瓜田的旁邊就是一個噴漆廠,小偷慌亂之中跑進了噴漆廠。沈某某和沈小某追著偷瓜的人跑到了這裡,他們的叫喊聲引起了工廠保安的注意,保安直接把兩人攔了下來,並告訴他們不是工廠的員工不能進入廠區。
因為沒有辦法進入廠區找人,沈某某就用手機撥打了報警電話。警方到達後,廠方的安保人員給眾人放了行,警方在廠區內進行了搜查,但是並沒有發現偷瓜人的身影,之後大家就離開了。
(示意圖)
當天晚上21點多,偷瓜人方某的家人發現她一直沒有回家,遍尋不著,便打電話報了警。警方接到報警後,鎖定了方某逃竄時跑向的噴漆廠。兩個小時後,警方在噴漆廠的水池中找到了方某,不幸的是她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了。
方某的家屬認為,瓜農的追逐是的直接原因,如果他們不一直追趕方某,方某也不會掉入池塘,所以一紙訴狀將沈某某和沈小某二人告上了法庭,索賠57萬。
方某的家人稱,當時方某之所以到田裡去摘南瓜,是因為她聽別人說這片南瓜是沒有主人的,可以隨便摘,所以才前往採摘,她並不是故意去偷南瓜的。
沈某某和沈小某表示,這片南瓜地是自己家的,村裡的人都知道,而且當時發現有人摘南瓜的時候,他們也沒有採取任何不正當行為,也沒有對偷瓜人進行人身傷害,只是想問問她為什麼要來偷瓜,沒想過會發生這樣的意外。
當地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,法院認為,在發現有人偷瓜後,瓜農沒有訴諸惡行,只是隔著瓜壟詢問原因,隨後追逐的行為也是失主追趕小偷的正常行為,並沒有超過必要的限度,所以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。
看到此案的判決結果,很多人都為法官豎起了大拇指,認為法官的判決非常公正,也具有很好的導向性。雖說事情真的意外,不過偷瓜人這也是為她的不良行為付出的代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