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家車位被占,業主「溫馨提示」7小時仍無人取車,怒將車拆成...「一地零件」全網看呆:此人神境界

安妮 2022/04/07 檢舉 我要評論

市民優先生停車位被電動車占用,他在小區業主群喊話要求車主移車,但在歷經7小時后未收到該車主回復,便拆了電動車并再次喊話: 公示3天,無人認領,將當垃圾處理。

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,每家每戶都有不同車型代步,于是對生活空間的需求越來越大,停車位成了這些車主的日常煩惱。我們一起來看看發生在優先生身邊的煩心事。

優先生晚上回小區停車,車位被電動車占用,而且還明目張膽地盜用電源充電。優先生在小區物業群里喊話,要求電瓶車主盡快移車,騰出車位。

電動車車主做事著實不地道,占用別人車位,還盜用別人的電源,這種愛占小便宜的作風,實在不可取。

優先生在群里喊話也沒錯,他想,該車主肯定能看到信息的。

優先生發完消息后便忙事情去了,不久回到車位時,車仍停在那里,無人認領。于是,優先生又在群里喊話:離第一次消息發出已經7個多小時了,如果再不移車,就開始拆車了。并揚言:如果拆車公示3天無人認領,就會把拆的電動車當垃圾處理。

優先生的車位一直被占用,他在群里喊話無人回應時,應該考慮到車主可能沒看到信息,或者車主不在群里,這個時候他應該與小區物業部門聯系,讓物業出面協助解決,而不是偏激地等待事態的發展。

第二天早上7點多,優先生在小區業主群里發了一張圖片, 電動車被拆得七零八落,并配文「已經檢查完畢」,并將電瓶車存在的問題一一道來。

停車位被占,拆了電瓶車,優先生是解氣了,但他的行為已違法了,他將合理訴求變成侵害他人財產的違法行為。

但是他這樣的行為屬于侵害他人權益已造成損害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計算。

電瓶車車主在電瓶車被拆得七零八落落的時候才現身, 并報了警,當警察到來后,優先生將電瓶車零件又完美地組合成原來的樣子。

電瓶車車主考慮到沒受什麼損失,而且也是自己有錯在先,便與優先生言歸于好,雙方握手言和,不再追究責任。

事情結局圓滿,但,不是每個人都有優先生那種維修組合車輛的技術的,所以,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。當我們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,我們要合理維權,切不可以身試法,釀成過錯。

對此事你是怎麼看的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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